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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水果菜市場旁市有土地,長期遭民眾占用搭建磚造鐵皮屋,

市府財政稅務局8日偕同臺南土地持分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拆除作業收回市有土地。

因該地為廣(停)用地且位於鹽水區市中心處,

未來將由鹽水區公所劃設停車格位,提供民眾更便利之停車空間。

財政稅務局指出,自臺南縣市合併升格後,市府積極辦理市有土地清查,

截至109年底止,排除市有土地占用土地持分總計519筆,

土地面積66.56公頃,土地價值約為30億3,189萬元。

本次聯合臺南地方法院強力拆除於合併前即長期占用市有土地之建物,

除宣示收回被違法占用市有土地之決心及土地持分成效,並防堵民眾利用市有土地謀取不當利益。

財政稅務局表示,為有效遏止新占用情事發生,

市府除賡續積極辦理土地清查並同時向民眾宣導守法之觀念,

避免民眾不諳法令而致占用情形產生外,對於已產生之土地持分占用情形,

將由市府各局處持續依「臺南市被占用市有房地處理作業要點」規定,

依法收取土地使用補償金,並勸導占用人自行拆除,同時適時視個案輔以違章拆除、

民事訴訟或刑法規定等多元方式排除土地持分占用,維護市府公產權益。

 

 

 

 

 

維護公產權益 南市府強制收回鹽水被占用市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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